2022年安徽大学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考研真题及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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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翻译硕士《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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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目录(部分)

第一部分 应试指导

 第一章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大纲解读

 第二章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答题技巧

第二部分 专题突破

 第一章 百科知识

  专题一 政 治

  专题二 历 史

  专题三 法 律

  专题四 经济管理

  专题五 文学艺术

  专题六 生物环境

  专题七 自然地理

  专题八 科技生活

 第二章 应用文写作

  专题一 广 告

  专题二 信 函

  专题三 演讲稿

  专题四 说明书

  专题五 请 示

  专题六 解说词

  专题七 通 知

  专题八 其 他

 第三章 命题作文

  专题一 考研真题及范文

  专题二 典型题及范文

第三部分 真题演练

 2015年北京外国语大学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5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5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5年中山大学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5年山东大学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7年湖南师范大学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9年暨南大学448汉语写作百科知识[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及详解


??教辅试读

第一部分 百科知识

专题一 政 治

考点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辩证唯物论

1物质

物质概念在人类思想史上经历了许多变化。在不同的哲学体系中被赋予不同的地位和不同的理解,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中也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和定义。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集中体现在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中,即“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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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识的起源与本质

(1)意识的起源

意识的产生既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又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物质从自身发展中产生能思维的生物,经历漫长历史过程。

(2)意识的本质

作为精神活动的过程,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机能;作为精神活动的结果,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的本质在于它对物质的依赖性。

意识是物质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

任何物质构成都具有反映的特性,意识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马克思说:“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人脑的高级神经活动是意识产生的生理基础,没有人脑,就不可能有意识现象。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

人脑不是意识的源泉,它不会凭空产生意识。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意识反映形式是主观的,其反映的对象内容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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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意识的能动作用

意识能动性是指人们能动地认识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实践能力和作用。

(1)意识能动地认识世界

意识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一个积极能动的过程。人的意识按照一定的目的性和选择性,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大量感性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抽象判断,从认识事物的表面现象进而揭示了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

(2)意识能动地改造世界

人的意识是在能动地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提出一定的目的、计划、办法等,指导人们进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

意识的能动作用有两种不同的性质:正确的思想意识能够指导人们采取正确的行动,促进事物的良性发展;错误的思想意识会引导人们采取错误的行动,对事物发展产生阻碍甚至破坏作用。

(3)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

原理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具有阻碍作用。

方法论

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重视意识的作用,发挥精神的力量,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的主要表现

a.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主动的、有选择的创造性活动。

b.意识能够为人们的实践活动确定目标、制定计划和选择方案,形成实践观念。

c.意识能够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这是意识能动作用最重要的表现。

d.意识能够反映自身并控制自身的行为和生理活动。

但是,意识的能动作用不是无限的,它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一是受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制约;二是受物质技术条件的制约;三是受物质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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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是辩证的关系,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是第一位的,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则是第二位的。

(1)如果离开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片面地夸大意识的能动作用,就会导致唯心主义。

(2)如果只强调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否认意识的能动作用,就会导致形而上学机械论。

二、唯物辩证法

1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及其相互关系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规模、大小、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但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事物的度都有其关节点。关节点指的是事物度的上限和下限的两个极限。任何事物的度,都有两个关节点,要把握事物的度,必须找到它的关节点。

(2)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与质变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

a.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在数量上的增减变化。

b.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

a.量变和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b.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

第一,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

第二,质变中渗透量变,即质变过程中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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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否定之否定规律

(1)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在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辩证的否定是决定性的环节。

肯定和否定

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

a.肯定方面,是保持事物自身存在和性质稳定的方面;

b.否定方面,则是事物否定自身存在,促使自我否定和质变的方面。

辩证的否定

a.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b.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2)否定之否定

事物运动的总体过程,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从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的进程。

否定之否定是普遍存在的事物周期性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的整个进程,是一个无限前进和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循环往复”“原地踏步”的过程。

(3)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

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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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1)矛盾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事物的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动力。内因是第一位的,外因是第二位的;内因是发展的根据,外因是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2)矛盾的基本属性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定义

a.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和趋势,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b.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性质和趋势,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区别与联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

a.区别

第一,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第二,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b.联系

第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一性中有斗争性。

第二,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斗争性中有同一性。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其特点:

a.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各不相同;

b.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各不相同;

c.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不相同。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二者既相互联系,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包含普遍性,个性包含共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

(4)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

在复杂事物的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主要矛盾,而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

(5)矛盾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

矛盾主要方面是指在矛盾统一体中居于支配地位的一方;矛盾次要方面是指居于被支配地位的一方。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现实的矛盾,双方的力量都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方居于支配地位,而另一方居于被支配的地位。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双方在既同一又斗争的过程中,力量的对比会逐渐变化,这种变化达到某个关节点时,矛盾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就互相易位,一事物就转变成他事物,原来的矛盾统一体就让位于新的矛盾统一体。

(6)“两点论”和“重点论”

把矛盾的观点、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运用到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就形成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两点论”是矛盾分析方法的通俗表述。“两点论”方法要求在分析任何事物、任何矛盾的时候,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不仅要看到矛盾体系中存在着根本矛盾、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既要在诸多矛盾关系的对立中把握它们的统一、渗透、转化,又要在复杂的矛盾群中把握它们的差异、排斥甚至对立,全面地研究矛盾的复杂关系。辩证法的“两点论”不是均衡论,而是有重点的两点论,它要求抓住根本矛盾、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把它们作为解决其他矛盾的出发点。

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1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1)认识的基本概念

认识的产生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和发展动力。

认识的本质

a.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b.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而这种能动反映的基础和机制就是实践。实践是把主体和客体真正联系起来的中介。

(2)认识的发展过程

基本定义

认识可以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类型:

a.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知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b.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是认识的高级形式。



发展过程

认识的产生依赖于实践,认识的发展,是在实践基础上的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发展过程包括两个发展阶段、两次飞跃。

a.第一次飞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认识的真正任务是透过事物的现象掌握其本质和规律。认识的目的和任务决定了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实现认识过程中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b.第二次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这次飞跃,只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步。理性认识还将回到实践中去,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3)实践对认识的作用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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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真理

(1)真理与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特征。“真理”,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内在地包含着两个基本规定: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客观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有三层含义:

a.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b.就人类认识的本质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须承认绝对真理。

c.就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

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三层含义:

a.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

b.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

c.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

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绝对真理,是永远不能被推翻的;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近似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相对真理,是要不断发展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

(3)真理的具体性

真理的具体性表现在:

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真理的具体性所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有:

a.真理是全面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是有条件的;

b.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它要受条件的制约,并随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c.离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真理就是抽象的、无意义的。

真理的具体性还表现在真理与谬误的关系上

a.真理和谬误是相互对立的,二者虽然同是客观事物的反映,但真理是客观事物的如实反映,而谬误是对客观事物的歪曲反映。二者具有本质区别和确定的界限,不能混淆;

b.真理和谬误又是相互转化的;

c.失败和错误为正确的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

(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a.真理的本性是主观和客观的一致、符合。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是否同客观对象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

b.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和优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和优点。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判明主观与客观是否一致,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

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既可防止唯心主义的随意性,又可避免形而上学的绝对化。

a.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包括以下含义:

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此外再无别的标准;

第二,凡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一切认识都是客观真理,都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

b.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包括以下含义:

第一,一定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实践具有局限性,它往往不能充分证明或驳倒某一认识的真理性;

第二,实践检验真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

第三,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经受实践的检验。

c.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即使当前的实践还不能加以判定,最终也会被以后的实践做出裁决。

(5)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价值基本含义

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是指客体以自身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或主体需要被客体满足的效益关系。价值由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是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另一方面是客体的某种属性或性能。价值是在二者的关系中发生和形成的。因此,价值既有客观性,又有主体性。

价值的客观性

价值的客观性表现在:

a.价值必须以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为现实基础;

b.人的需要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受社会实践和历史条件制约的。

价值的主体性

价值的主体性表现在:

a.客观事物的某种属性能否具有价值及何种价值要以人的需要为基准;

b.同一客体对于不同主体的价值是不同的,带有主体的个性特征;

c.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的关系,也不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随机相遇的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

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a.联系

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人类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两大主题,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

第一,真理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

第二,价值原则是指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b.区别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是有区别的:

第一,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

第二,真理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

第三,真理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统一性,价值原则体现了社会活动中的多样性。

四、历史唯物主义

1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这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在社会历史领域的表现。在唯心史观的人看来,社会意识是第一性的,起决定作用的。因此,它们既不能说明人的思想活动的基础和动因,也无法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

(1)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其本质是社会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即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还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

(2)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它包括人们的政治、法律思想、哲学、艺术、宗教等意识形态和人们的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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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贯穿于每一种社会形态始终,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及其运动制约着其他各种社会矛盾的发展,决定着社会的进程、性质和面貌,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1)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定义

a.生产力

生产力是人们利用自然条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的能力。生产力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技能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其中,劳动者起主导作用。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

b.生产关系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中发生的物质的社会关系,体现着人与人之间活动的互换,其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a.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每一种现实的生产关系都是在一定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建立起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二是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关系的部分质变和根本质变,归根到底都是由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的。

b.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由两种基本情况:当生产关系基本适应生产力状况时,就能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就会严重地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定义

a.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并不是所有的生产关系都是经济基础,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基础。

b.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是表示社会与其自身精神关系的哲学范畴。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上层建筑的性质,直接地受经济基础的决定,间接地受生产力的制约。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

a.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

第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在阶级社会中,在生产关系领域中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必然在政治和思想领域中处于统治地位;

第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变革。

b.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这种反作用集中体现在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

第一,从反作用方向来看,上层建筑一方面是保护自己,促进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完善;另一方面是排斥异己,就是既同有害于自身的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残余作斗争,又同威胁自身生存的新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萌芽作斗争;

第二,从反作用的方式上看,上层建筑是通过对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的调控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

第三,从反作用的效果上看,上层建筑既可能促进也可能阻碍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

(3)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动态结合与矛盾运动,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两条规律的共同作用,决定了人类社会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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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的本质和价值

(1)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是现实的人之所以存在的内在根据。马克思指出,人的现实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2)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人的属性或人性是人身上具有的特性和属性,可以把人性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人的自然属性

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的肉体特征和生物特性,如吃喝需要、情欲本能等。

人的社会属性

人的社会属性是指人作为社会存在物而具有的特征,如劳动、交往等等。人的社会属性是人所特有的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3)人的价值及其实现

人的价值

人的价值即人对自身的意义,在于人能够创造价值以满足自身的需要。人的可贵之处就在于能够创造价值。人的价值不同于人以外一般事物的价值,人的价值是一种能够创造价值的价值,是一切价值中最高的价值。

人的价值关系

人既是价值主体又是价值客体。目的和工具的关系是人的价值中的基本关系。个人价值的问题实质是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人的价值有潜在的和现实的两种形态。创造价值的实践是人的潜在价值向现实价值转化即人的价值实现的根本基础。人的价值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两个方面。

(4)群众、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作用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方式决定社会发展的基本观点出发,认为社会历史从根本上说是生产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b.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c.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同时承认和肯定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重要作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承认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与承认和肯定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重要作用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对个人、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重要作用,不能否认或夸大,否则,都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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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阶级、国家和斗争

(1)阶级和阶级斗争

阶级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阶级的存在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是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但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这一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剩余产品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前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是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

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恩格斯曾说,自从原始公社解体以来,组成每个社会的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总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突出表现在社会形态更替的质变过程中。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是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它们总是利用为其服务的上层建筑,特别是国家机器,为维护已经腐朽的生产关系,拼死地进行抵抗。

b.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还表现在每一社会形态本身发展的量变过程中。阶级社会中每一社会形态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思想上的进步,一般来说是同阶级斗争相联系的。

c.阶级斗争对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还明显地表现在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上。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斗争,是人类历史上“最后的斗争”。

(2)国家与社会革命

国家

国家是一种政治组织,是从人群共同体中分化出来的政治共同体。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阶级产生后,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防止和镇压被统治、被压迫阶级的反抗,必须借助一种暴力机关,国家应运而生。

社会革命

a.实质

社会革命的实质是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的社会制度,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促进社会的发展。革命是新社会取代旧社会的决定性手段和重要环节。

b.根本问题

社会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即国家政权从反动阶级手中转到革命阶级手里。

c.根源

社会革命的深刻根源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社会革命不是主观愿望的产物,当统治阶级不能再照旧统治下去,被统治阶级也不能照旧生活下去时,统治阶级的统治即产生危机。这种危机造成了特定的“革命形势”。除了必要的社会经济条件外,社会革命也是各种各样的政治条件(包括主观条件)的产物。

(3)我国现阶段的两类社会矛盾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正确处理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敌我矛盾

敌我矛盾是矛盾双方在根本利益对立和冲突基础上的对抗性矛盾。广大人民同反对社会主义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之间的矛盾是敌我矛盾,是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的主要表现。

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基本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矛盾。


——资料来源:【书乐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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