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复试】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_考生...(成都复试房)





原标题:【24复试】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


原标题:【24复试】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学院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的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的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外的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各学院在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前必须先提交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等学术要求的,必须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同意方可执行。

六、录取工作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下达的计划数录取,不得超规模录取。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各学院应及时向研究生院上报。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可不调档。应届生可先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待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一并寄来我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各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合格报告交至各学院。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认为有必要,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加试)。复查不

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申诉、复议、监管

各学院应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程序和时间,必须保证渠道畅通,对举报内容进行积极调查和处理。接到投诉举报后,应第一时间向本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1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举报人其投诉举报已收到。工作小组初步讨论投诉举报内容,对于事实清楚、政策明晰的投诉举报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解答;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投诉举报,也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进展,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举报人调查结果及处理措施。各学院还应在接到投诉举报后第一时间内向校纪检监察工作组报告,并在纪检监察工作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各学院要建立复核、复议制度。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核实考生申诉事项,明确考生诉求,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予以处理,不合理的诉求及时与申诉人沟通,合理诉求及时响应。启动复议须提前报学校研究,学校同意后方可执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各学院须将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管,监督、检查各学院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执行程序和履行职责情况,对招生中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各学院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信息公开

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提前向社会公布本学院复试通知、调剂通知,并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需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中应包含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已公示的内容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将改动原因及改动内容报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动。学院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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