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北京体育大学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⑷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⑸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教学领域、运动训练领域、社会体育指导领域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竞赛组织领域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单独考试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满足报考条件外,应注意事项:

1.单独考试的考生只限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个专业,并且报名点只能选择北京体育大学。

2.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专家推荐表两份,出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函以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者,不能跨专业报考。

4.同等学力者在报考时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5.单独考试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校研究生院认定。

表1 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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