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磊我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探究研究生法学应用型双学位...



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21.11.11
摘 要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重要使命


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21.11.11
摘 要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重要使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交叉和跨界的知识优势、能力优势和思维优势是新文科建设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针对我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存在专业间学科壁垒难以打破、专业复合程度不深、双学位存在考研与就业政策障碍和学制、实践教学不足等问题,提出了理工类高校要发挥法学与特色学科深度交叉优势、推广“双学位双证”培养模式、推动法学双学位与二学位招生与培养并轨、鼓励在国家急需的领域设置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博士点、借鉴“四跨”培养模式、探索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新机制的建议。
“新文科”建设;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双学位双证”培养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在考察清华大学时强调,高等教育是有机的整体,其内部各部分之间具有内在的相互依存的关系,要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加强基础学科培养能力,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对现有学科专业体系进行调整升级,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紧缺人才。法学是新文科的重要学科,在我国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和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的时代背景下,新阶段新的发展任务和新技术的大量使用都对我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系统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学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经验,特别是系统分析我国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对于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和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什么是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复合型人才,又称“t型人才”“多功能型人才”,一般是指知识复合、能力复合、思维复合等多方面复合型人才,其特点是多才多艺,能够在很多领域大显身手。当今社会的重大特征是学科交叉、知识融合、技术集成。这一特征决定每个人都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既要拓展知识面又要不断调整心态,变革自己的思维,成为“复合型人才”。
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是指具备法学专业和其他专业多学科知识和能力的人才。首先在知识结构上应是法学和其他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的结合;其次,体现在对其他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的融会贯通;再次,体现在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上。
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在德法兼修的基础上,可以和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进行深度交叉和融合。法学和政治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新闻学等结合,产生法政治学、法哲学、法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心理学、新闻法学等新的社会科学交叉学科。法学也可与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结合,产生诸如知识产权法学、人工智能法学、工程技术法学等理法交叉、工法交叉的新学科。法学和外语、经济、贸易的结合,则是国家正大力推行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要内容。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具有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复合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跨学科思维能力。无论是文科内部交叉,还是文理交叉、文工交叉,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打破了不同学科之间的学科壁垒,实现了法学和其他学科的深度融合。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交叉和跨界的知识优势、能力优势和思维优势是新文科建设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也是社会急需的紧缺人才。
二、为什么要培养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一)不断涌现的法学新领域需要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规定的“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法学门类中设置的一级学科“法学”之下,又划分了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十个二级学科。法学专业(一级学科)被分为十个目录内二级学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保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此外,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法学院校在官方确定的二级学科目录之外,还设置了若干“目录外”二级学科,主要包括人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比较法学、法与经济学、法治文化(交叉学科)、证据法学等。
以上述法学学科分类为基础,法学一级学科可以划分为基础学科和领域学科。基础学科划分为理论法学、宪法学、民商事法学、刑事法学、行政法学等5种,领域学科则包括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军事法学、卫生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体育法学、应急法学等。领域法学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不仅具有重要性,而且还呈现出学科交叉和不断产生新的学科领域的特点。如环境法学包含环境学、生态学、法学等多学科的知识体系,网络法学(人工智能法学)包含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法律交叉等所形成的新型法学知识体系,应急法学则是一门刚刚起步而日益重要的包含灾害防治、突发事件应对和法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新的法学领域。
领域法学视角下的领域学科是法学的新的领域,是法学实践发展和学术知识融合的产物,它体现了传统法学知识和技术对新兴学科的孕育过程。领域法学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新的学科体系,其研究目标的综合性、研究对象的特定性、研究领域的复杂性对法治人才的专业知识的要求也具有了复合性。因此,以领域法学为代表的诸多法学新领域需要复合型法治人才。
(二)新文科建设要求培养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2018年8月,中共中央提出“高等教育要努力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简称“四新”建设)。2019年4月,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新文科”从概念提出走向正式实施。
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组发布的《新文科建设宣言》提出:“新科技和产业革命浪潮奔腾而至,社会问题日益综合化复杂化,应对新变化、解决复杂问题亟需跨学科专业的知识整合,推动融合发展是新文科建设的必然选择。”面对新的技术革命,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我国对于人才的需求比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要迫切。因此,进一步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培养能够将不同学科与法学深度融通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是新文科建设的培养重点。
新文科的最大特点是学科交叉,也即在“新文科”建设中,不仅要注重文科内各学科的交叉,文理之间加深交融同样重要。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技术等大量新兴技术的出现,人文社会科学与理学、工学新兴领域进行交叉融合,成为新文科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学教育方面也要学会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由此增强高等教育要素流动与社会人才需求导向之间的匹配度。
(三)我国法学教育由粗放式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发展范式转型需要培养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根据我国《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下,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应当注重德法兼修,在培养学生具备扎实专业理论的基础上,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让学生成为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建设的后备力量。
法学教育的大众化使得我国法学教育大而不强,法学人才专而不精,这种发展范式是粗放式的。这种粗放式法学高等教育造成了法律高端人才的需求强劲和法律高端人才的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解决前述问题,法学教育应该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要坚持把社会需求作为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的重要因素,把落实国家标准作为学科专业建设的底线要求,建设好一批能够支撑国家急需、产业转型和区域发展的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学科专业布局。
当前法学教育要坚持特色发展,深化学科交叉和融合,以此来适应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成长需要。我国高校具有学科门类齐全、创新人才聚集等优势,应当在服务国家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方面担当重要责任。面对国家战略需求,高校要进一步研究破解政策制度障碍,围绕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问题、尖端领域的前瞻性问题,优化现有交叉学科课程内容,针对特色专业知识深入教学,探索开展跨学校、跨学科、跨领域、跨国界的协同创新,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服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需求。
三、我国培养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探索与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法学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对于专业化、复合型法治人才的需要十分迫切。我国的法学交叉学科培养模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也一直在探索中前行。美国法学教育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实践有所启示和借鉴。美国法学教育的主流是复合型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和精英教育,其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的法学教育由学术型培养为主到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职业教育转型具有借鉴意义。我国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从早期的法学二学位,直至后来的法律硕士(非法学),都是在借鉴美国的jd①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逐渐形成了下列有中国特色的法学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模式。
1. 双学位与辅修专业培养模式。法学双学位教育指的是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叉,既可以是法学专业学生选择其他专业的双学位,也可以是其他专业学生选择法学双学位,本研究以后者作为讨论对象。目前,我国很多高校都开设法学双学位课程,在修满相应学分后获得法学学位证书。2007年4月中国政法大学发布双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办法,其中明确了这一培养模式,即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础上实施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基准学制为5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从第3学年开始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在毕业时即可获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一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若修读的两个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则获得一个学位证书。辅修指的是学生在学习本专业课程的同时,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相比于双学位模式,辅修教学计划的学分要求较少,修满规定学分后获得辅修结业证书。
2. 二学位培养模式。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面向已经取得一个非法律专业第一学士学位的人士招生,学制两年,培养出的人才在处理涉及非法学专业知识的复杂案件时应变能力更强,有更明显的优势。
3. 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模式。我国从1996年起开始设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并进行试点,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类似于美国法学院的jd学位,有人将它译为“juris master”(简称“jm”),主要面向实际部门招收有若干年工作经验的人士,课程设置类似法律本科,更为实用,毕业论文的要求比传统的法学硕士要低。这项试点目前在国内法学院已经广泛推广,是我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也深受广大学生的青睐和用人单位的好评。
4.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12月,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职业人才的突破口。”同年,国家提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并公布了首批涉外人才培养高校名单,并将涉外律师培养模式大致分为三种,分别是以浙江大学为代表的法学本科模式、以武汉大学为代表的法学特色实验班模式以及以上海交通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代表的法学本硕连读模式。
2021年2月,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与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联合下发通知(教研司〔2021〕1号),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加强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决定选取部分高校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通过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为建设一支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二)现阶段我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1. 传统法律人才培养学科壁垒难以打破。我国传统法学教育长期以来在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机制等多个方面有待完善,存在知识单一、重理论轻实践、开放程度不高、国际化人才培养关注度不够等问题。不可否认国内近几十年来持续进行多角度、多方面、全方位的积极探索,但理论教学与实践脱节,涉外人才竞争力较弱,不同专业间学科壁垒难以打破的难题仍旧阻碍着国内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
2. “法学+n”模式中特色课程学习不深入。在进行“法学+金融、经济、语言、计算机、社会”的教学教育模式时,很多高校存在着特色法学复合优势不明显,特色专业课程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教学资源整合度不高,跨学科的师资力量难以适应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要求。如“法学+财经”的复合授课过程中,部分教师对于两门学科的掌握深度不同,从教授层面就已经难以进行深度的交叉融合。即便是在跨学科资源整合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的理工类高校,“法学+特色/优势学科”课程学习同样存在不够深入的问题。在这类高校中,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瓶颈主要体现为很多理工类课程对数理基础不够扎实的文科生来说难度较高,很难在学懂、学透彻基础上进行学科复合。
目前国内一些已经具备复合型人才培养基础,并且发展比较好的复合专业,如涉外法治等,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过程中,如何使学生在掌握学科知识的同时兼具国际视野,是否针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开设专门课程以提升能够更好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务能力,都是在复合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授课深度层面需要考虑的问题。
3. 双学位1+1简单交叉聚合效果不明显。双学位培养模式是我国目前法治人才交叉培养采取的较为广泛的一种培养模式,但很多高校开展的法学双学位只学习部分法学专业课程,很多高校没有开设法学实践类课程,如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习等。这就导致很多接受过法学双学位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仅仅拥有双专业背景,既没有法学实践经验,也不具备法学案例分析的实务技能,使得本专业与法学专业之间仅仅达到机械相加的程度,难以切实将本专业与法学专业融会贯通,最终导致双学位培养模式的结果与设置目的相脱节。
4. 进一步深造存在政策障碍。根据2021年司法部颁布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才能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我国现行政策的影响下,第一学历为非法学本科的法学双学位学生由于无法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且只能以非法学专业的身份报考法律硕士,因此不得不选择放弃法学双学位这种学习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选择法学双学位的积极性,无法为法学双学位提供充足的生源,给我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带来很大的困境。
5. 双学位学业压力巨大。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法治人才培养,强调和最为重视的便是文理科之间的交叉与融通。对于很多学生来讲,想要成为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将两门学科学得专而精,并在4年之内完成两个专业的课程学习和专业实习,还要完成两篇毕业论文,这种压力是巨大的。
四、破解我国当前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难题的对策建议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新文科建设的背景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一项重要使命。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学位学历、课程体系、实践要求、师资队伍建设等诸多环节都需要国内法学院校不断改革探索、不断总结完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并非一个院校、一个单位单独能够完成的任务,需要深化“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研究与教育模式,即将政府、产业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用人单位多方力量结合起来,将法学知识教育同特色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培养人才结合起来,共同为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一)理工类高校发挥法学与特色学科深度交叉优势
“法学+一流学科/优势学科”建设是理工类高校法学复合型卓越人才培养的重点。原因在于理工类高校的一流学科都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且极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学科建设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在此基础上设立技术与法学相结合的特色法学课程更能发挥学科深度交叉的优势。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我国地学人才培养的摇篮,地学及地学延伸类专业是该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该校法学专业依托地学一级学科,在法学专业中开设了地球科学概论、矿产勘查学、矿产资源经济学、矿产资源法学、矿法实务前沿等特色课程,法学专业学生参与部分地学课程的专业实习,依托该校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自然文化研究院等相关单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在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双碳”目标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多重背景下,促进法学与特色学科深度交叉,优化理工科类院校师资、教材、课程设置等教学资源整合,从矿业法治人才培养来讲,需要既懂法律又懂矿业的知识复合、专业交叉、跨界思维、能力多元的高级专门人才。从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来讲,理工类高校培养法学复合型卓越人才应更加注重技术类学科沉浸式教学,培养法科学生对自然科学类、工科类知识的常识,推动法学与特色学科深度交叉。
(二)推广“双学位双证”培养模式
2021年4月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及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双学士学位申报范围限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且明确要求“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这就将能够设置双专业双学位的高等院校范围圈在了较小的范围之内,导致很多具有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需求但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院校无法申报。因此适当降低双专业双学位办学门槛,扩大可以此模式培养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院校范围,对于我国新时代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此外,该文件要求申报单位在课程、考核、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应充分体现出项目专业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的特点。但文件没有规定获得双学位的同时能够获得双毕业证书。建议推广部分高校双证双学位模式,进一步扫除法学双学位毕业生就业和升学的政策性障碍。
(三)推动法学双学位与二学位招生与培养并轨
目前我国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中,6年制二学位培养模式在学生毕业后能够授予学生法学毕业证和学位证,但双学位人才培养模式下,仅授予学位证书,这很难满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需求,也就影响到学生选择法学双学位学习的积极性。


为能够更好地解决双学位认可度偏低的问题,可以适当延长双学位学制,开设与法学本科实践课程相对应的法学实践课程,培养法学双学位学生对于实务问题解决的能力,若将双学位学制延长,那么可在完成法学培养计划基础上,在最终毕业时颁发法学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在国家急需的领域设置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博士点
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除了在双学位和法律硕士层次大有可为外,应当探索在国家急需的领域设置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的博士点,探索顶尖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培养途径。2020年6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获批建设能源治理与法律交叉学科博士点,该校自主设定的能源治理与法学专业相结合博士学位博士点,授课的大量师资来自理工科,更大程度上实现了学科交叉,培养国家和地方所需要的能源法治建设人才,同时也打开了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发展思路。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不应当是在一个专业领域越学越窄,知识渊博、专业复合、能力多元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目标。
(五)借鉴“四跨”培养模式,探索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新机制
为解决传统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培养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中国政法大学提出“四跨”人才培养模式,即“跨学科专业、跨理论实践、跨学院学校、跨国家地区”的新型培养模式。该模式给予在校学生较大程度上“法学+n”的自主选择权利,在解决培养学科不通、师资不足的难题,以及推动实践与理论相同步,提高法治人才国际化的多个方面都提供了极大的借鉴意义。2021年5月,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国政法大学与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设置“法学+英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两校开展的涉外法治人才本硕贯通培养合作,既是本科生研究生贯通培养模式的探索和创新,也是法学a+和外语a+的强强联合。在此项目下,学生通过两校学习,符合两校毕业标准的将在本科毕业时获得联合学士学位证书,若满足条件,可继续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国际法学研究生。在整合优质资源,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后备军的同时,也提供了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探索,鼓励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开设法学+优势学科的交叉学科的硕士/博士培养的新思路。
【本文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1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法学实验室和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02101217031/202101121045)的研究成果】
作 者
孟 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研究员,北京 100083
《中国高教研究》2021年第11期“研究与探索”栏目
中国高教研究
微信号|zggjyj1985
投稿平台|http://editor.cah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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