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观层面上,它意味着媒介组织选择和展示的规则;具体到微观实践层面上,媒介逻辑可以被解读为文化或者社会活动的核心元素如何遵循媒介原则(如戏剧性、简短、快节奏、个人化等),并通过媒介形式来表达。这包括媒体材料的组织、报道内容的分类、媒体所呈现出的风格、媒体的聚焦点及社会经验的选择等等。
在此逻辑之下,媒体行动者会在新闻生产中强调视觉材料的呈现,以铺垫更多的场景、戏剧和冲突;在情感方面联接新闻价值和情感道德价值,以影响领导人的选择。例如,社会运动组织者为了扩大影响力,会以具有同情性、煽动性的动作和口号来激发更多公众的情感想象,并通过策略性的媒介报道获得更多的支持、资源和组织力量。
媒介化理论中,媒介逻辑在中观和微观层面上的涵义之一是传统媒体组织怎么包装好报道材料,如何吸引受众、如何获得注意力,以使所要传递的信息内容更好地为受众所接受。
而在网络社会,媒介逻辑已经超越了媒介组织层面,因为互联网是一种激活个人元素的“高维媒体”,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传播力量被激活。因而在社会其他领域按照媒介语法的规则运行这点上,网络化逻辑在媒介逻辑的基础上有了延伸,具体体现在更加个人化、自由化、注重联结等方面。
网络化逻辑中最关键的是“联结”思想。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媒介,更本质的意义还在于它是一种重构世界的结构性力量。网络社会中的联结不仅仅是人与介质的联结,还包括透过介质与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的勾连。这种联结因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所发挥的作用而凸显,诸如打车软件、定位系统以及其他一些人机互联的新媒介,将人与一切可联结之物勾连在了一起。像谷歌眼镜一类的可穿戴终端,强化了人们在移动状态下采集和接受信息的能力。
网络化逻辑的目标已不再止于获得受众,而是 助用户实现空间意义上关系的并置和联结,以及用户被网络其中的主动需求。例如,社交软件微信的朋友圈功能,联结了朋友圈中的“我”和“你”,将人与人联结。网络技术带来的便利已经渗透进了工作和生活,改变了大部分人思维模式和认知方式。
但是互联网在联结的同时也有断裂,联结了这个空间,也阻断了另一个空间的沟通。例如过度沉迷于网络空间的互动,可能会造成现实交往障碍,因此有部分人试图切断部分联结,比如用户选择停用微信朋友圈。
当社会越来越倚重媒介及其逻辑,媒介的力量会显得越来越大。媒介的“符号权力”和“符号资源”有着建构现实的力量,具有影响人们的所为以及人们描绘事情的能力。因此,媒介逻辑中暗含着权力的博弈。正是通过“媒介化”聚集并拥有了权力,权力通过媒介逻辑在社会和文化活动中渗透。这一权力的实现与政府组织、教育机构、宗教传播、家庭关系等领域的媒介化密不可分。
?参考文献?
[1]周翔,李镓.网络社会中的“媒介化”问题:理论、实践与展望[j].国际新闻界,2017,39(04):137-154.doi:10.13495/j.cnki.cjjc.2017.04.008.